首页 | 学院概况 | 新闻通知 | 党群工作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课程思政 | 实验教学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校友工作 | 资料下载 | 教工之家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学科建设>>申硕学科>>正文
商丘师范学院申硕学科规划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2018-06-27 17:33  

硕士学位授权(支撑)学科(简称申硕学科)的规划建设,是提高我校整体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学校学术地位的重要标志。为推动我校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工作,为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申报和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申硕学科的建设紧密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的整体目标,分设A类学科、B类学科两个层次,实行适量控制、分期建设、滚动淘汰机制,逐步健全与完善申硕学科建设体系。

二、各类申硕学科建设总体目标:经过几年的规划建设,在全校建成多个符合硕士点申报条件的授权学科和支撑学科,从而带动全校的学科建设,为尽快争取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奠定基础。具体目标是:A类学科为争取在3—5年内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培育优势特色学科;B类学科为争取在5—7年内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培育优势特色学科。

三、为突出申硕学科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第一批遴选出6个A类授权学科,B类授权学科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酌情考虑。同时,遴选出与各类授权学科相同数量的支撑学科,支撑学科必须是与授权学科同属一个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

四、根据申硕学科建设规划要求,考虑学校财力,学校每年拨付申硕学科建设经费标准如下:A类申硕学科建设科研经费10万元(社会科学学科)、15万元(理工科);B类申硕学科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筹集。

五、申硕学科遴选的口径,主要以现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依据划分,未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申报。

六、申硕学科的遴选,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择优确定,公平竞争”的原则,学校每三年遴选调整一次。

七、申硕学科的遴选,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主要任务,建设好一批为学科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学科,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直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学科,加大力度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知识与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学科,争取在3—5年内实现我校办学层次上的新跨越。

第二章 申硕学科的遴选条件

我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二级学科范围内遴选申硕学科。申硕各类授权学科必须为校级重点学科,每个学科应具有2—3个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A类授权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音、体、美、思政例外)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刊物、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论文被SCI、SSCI、EI、ISTP、A&HCI、新华文摘收录,或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全文收录,并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3.学科具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学术骨干,在教学研究与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4.在学生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6.学科已初步形成有影响的学术特色。学科团队近五年主持1项(含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3项(含3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5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1项以上(含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刊物、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被SCI、SSCI、EI、ISTP、A&HCI、新华文摘收录、高等学校文科学报全文收录的论文及出版专著共20篇(部)以上,取得了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7.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

8.支撑学科有很好的基础,能够为授权学科提供很好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支撑。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建设规划完备、合理。

二、B类授权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刊物、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论文被SCIE、SSCI、EI、ISTP、A&HCI、新华文摘收录,或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全文收录,并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

3.学科具有一支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有一定数量的学术骨干,在教学研究与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居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4.在培养学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教学、科研条件居省内同类学科较高水平。

6.学科已初步形成有影响的学术特色。学科团队近五年主持承担2项(含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厅局级重大科研项目或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1项(含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奖励,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一级刊物、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被SCIE、SSCI、EI、ISTP、A&HCI、新华文摘收录,或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全文收录论文及出版专著10篇(部)以上,取得了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7.学术气氛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

8.支撑学科有较好的基础,能够为授权学科提供较好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支撑。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建设规划较为完备、合理。

第三章 申硕学科的申报及遴选办法

一、申硕学科每三年评定、调整一次。在三年一次的调整中,根据B类授权学科建设情况,可适当增加A类学科的数量。

二、各院(系、部)根据商丘师范学院申硕学科的遴选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积极组织材料,制定申硕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建设规划,填写《商丘师范学院申硕授权(支撑)学科简况表》,经各院(系、部)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报科研处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呈校学术委员会评定。学术委员会在听取授权学科带头人的会议答辩后,根据《商丘师范学院申硕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按照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授权学科、支撑学科分别进行打分。依据各授权学科和支撑学科的得分情况,确定各申硕学科类别。

四、最后由院长办公会议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审批确定。

第四章 申硕学科建设措施

一、学校每年按照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标准,从经费预算中拨付A类学科专项建设经费,仅用于改善申硕学科的科研条件、队伍建设和学术成果的发表。专项建设经费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二、学校设备经费向申硕学科建设项目倾斜,优先装备必须的设施。

三、学术队伍建设是申硕学科建设的关键,在抓申硕学科建设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队伍的培养。学校将有计划、有目的地优先为申硕学科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通过逐年建设,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的梯队结构。

四、各有关院(系、部)要配合制定、落实建设申硕学科的具体计划和实施步骤。

五、申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需要明确,并应从45岁以下中青年骨干教师中选拔1~2名作为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研究方向要相对稳定,每个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要形成梯队,以确保该学科的健康发展。

六、凡确定为学校申硕A类学科,在职称设岗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先考虑。

第五章 申硕学科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一、成立“商丘师范学院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其职责是:负责全校申硕学科建设规划和布局,制定申硕学科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所采取的措施;协调解决校内外学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对申硕学科的建设规划进行年度检查和定期组织评估。

二、各院(系、部)要成立申硕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系、部)长(主任)担任,主管科研的副院长(主任)和学科带头人任副组长,成员由院(系、部)副院长(副主任)、申硕学科学术带头人等组成。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解决申硕学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帮助克服申硕学科建设中的困难。

三、申硕学科建设的重大事宜(发展规划,学术梯队及方向的确定,经费使用计划和设备采购计划等),须经院(系、部)申硕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校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和组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申硕学科经学校评审确定后,根据申硕学科建设目标,由校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组长与相关学科带头人签订任务书,各单位每学期要根据任务和进度计划,检查一次申硕学科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校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五、学校每年由校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牵头,成立申硕学科评估组,对各类申硕学科进行一次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凡当年成绩显著、进展速度快的学科,给予表彰,并根据情况在第二年度可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对有名无实,进展不大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无效的降低申硕学科类别,直至取消申硕学科资格。对于B类学科,经过年度评估成绩显著、进展速度快,在三年一次的调整中,可以提升申硕学科的类别层次。

第六章 申硕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的管理

一、经费使用范围:建设经费主要使用范围是,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助论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论文)论著发表、图书资料、购置科研必要的小型仪器设备(不包括电脑、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建设经费挪作他用,更不得作为福利发放,一经查出将撤销申硕学科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

二、经费下达:学校根据经费预算计划,按年度经费(文科10万/每年、理科15万/每年)下达到有关申硕A类学科,学校财务处对每个申硕A类学科建立单独账户,专款专用。

三、经费使用计划执行程序:经批准的申硕A类学科,在每年年底前,由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协商后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使用计划和设备采购计划,并报学校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初审,经初审后,报请学校申硕学科建设领导组审批,经领导组组长签批后,方可执行。

四、经费使用报销程序:申硕学科建设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按照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执行,确需改变使用计划,必须提前报请学校学科建设领导组批准。计划内的支出要经过学科带头人签字,并经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和领导组组长签字后报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闭窗口

高校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