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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前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3-13 16:39  

依据学校《关于正式开学前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开学前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切实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实验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一、正式开学前,各学院原则上暂停实验教学活动,不使用的实验场所实施封闭管理。

二、正式开学后,各学院必须对所属实验场所进行综合检查,进行消杀处理,消毒液请联系校医院薛晓霞院长,手机内号6599,排除疫情和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正式开学后,必须科学安排实验场所使用时间,控制人员密度,配备相应防护设施设备,保持实验室课前通风,课中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四、所有进入实验场所人员,必须做好体温监测和身体状况的登记,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五、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使用的实验场所和参加实验的人员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做好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刻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六、从重点疫区返校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或已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场所。

七、正式开学前,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的科研实验,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八、强化实验动物安全管理。涉及实验动物、微生物培养、细胞培养等类别的实验室,必须严格落实专人喂养、专人管理制度。

九、进一步加强实验场所危险物、爆炸品和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完善和熟悉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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