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须知
1、 哪些签约《就业协议书》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办理《就业报到证》。
⑴毕业生到直辖市、省直或其直属单位就业的,除在“用人单位意见”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外,还要出具“进人卡”。
◆⑵毕业生到教育系统或非教育系统就业的,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公章外,还须由市(县)教育局或人事局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公章。
⑶用人单位一栏未加盖公章的,需由市(县)教育局或人事局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公章。
⑷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职,如大型企业、民办高校等),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⑸无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民办学校、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须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2、毕业生离校前办理《就业报到证》须知
(1)已签正式协议的毕业生,要将《就业协议书》交辅导员老师一份,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
◆(2)未签正式协议,需回生源地就业的(尤其是外省、市)毕业生,离校前也可办理《就业报到证》。须填写《201×届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登记表》。河南省内师范生办回当地市教育局,非师范生办回当地市人事局,外省的毕业生办回所在省教育厅(根据本省政策允许到市的,可办回所在市教育局或人事局)。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择业期为二年,离校后两年内(6月30日止)仍然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两年后未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将报到证办回生源所在地[内容同(2)]。
3、《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就业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是由国家教育部授权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报到证的作用是:
(1)是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
(3)接收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5)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凭据。
◆(6)报到证的形式和内容:一份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蓝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副联(白色,也叫通知书)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如不慎遗失报到证,须由本人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毕业生个人申请、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和原签发单位证明报请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后统一办理。
◆4、毕业生档案转寄办法及地址
⑴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档案在暑假中由学校寄至《就业报到证》指示的地址(《就业报到证》左上角单位),详情登陆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yzd.sqnc.edu.cn)查询。
⑵毕业生自主择业期为二年,择业期内档案由学校保管。择业期滿(6月30日)由学校统一将档案转寄至生源所在地〔地址同⑴〕。但学生须凭毕业证到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上联。
5、考研、专升本毕业生须知
考研、专升本被录取的毕业生,其《协议书》由各学院统一收回保管;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考研、专升本被录取而又选择就业的毕业生,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必须出具录取院校的未报到或退学证明。(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在录取结果未上报前暂不办理就业报到证)
考研、专升本毕业生,因录取学校不理想而放弃升学的,必须向学校声明、在择业期内办理《就业报到证》,否则造成无《就业报到证》的后果本人自负。
◆6、毕业生离校后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注意事项
①邮寄:毕业生可以邮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接收函、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就业凭证至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了安全、快速地寄送就业凭证,建议毕业生用EMS或挂号信的方式邮寄。
收件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收)
地址: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邮编:476000 电话:0370-2587828
注意:请在信封上注明“办理报到证”,同时在信封内附一纸写明本人手机号码。
②自行送交:毕业生可在非假期的正常工作日至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送交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接收函、灵活就业证明等就业凭证。(6月1日至9月1日期间,毕业生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上报至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在将《就业协议书》送交学校前,应先确认签订的《协议书》是否已经单位所在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已加盖公章或出具接收函。学校收到就业凭证后,定期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7、人事代理等相关事宜请登陆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8、户口迁移事宜由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科负责办理。
未尽事宜,请登陆商丘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咨询本学院有关老师。
网址:http://jyzd.sqnc.edu.cn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