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教材建设、选用与管理,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学校教学改革需要,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和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商师政文〔2020〕14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学校教材是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教材体现着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也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要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加强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
第二条 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学校、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我院教材建设符合高等教育在新常态下的发展要求。也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学院教材工作包括教材建设、教材选用、教材评价等内容。教材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及上级有关教材工作管理规定为指导,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为依据,全面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二章教材建设与立项
第四条 教材建设的目标是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转型背景下土建类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编写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高质量的土建类专业本科应用型教材及其配套辅助教材,实施精品教材战略,抓好重点教材规划,不断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改革。
第五条 学院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应有计划、有组织进行,要定期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依据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组织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自编讲义。对于经过试用和修订,师生反映好的自编讲义,可向学院申报,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自编讲义进行评审推荐,讲义内容要符合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商师政文〔2020〕143号)要求。学院推荐的优秀自编讲义可申请进行校级应用型规划教材的遴选和立项。
第三章教材选用
第七条 教材选用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原则。教材选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立足于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凡是我校已开设的哲学社会科学(包括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新闻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等)相关课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必须使用马工程1重点教材,学院党政领导和相关任课教师高度重视,务必按照“马工程重点教材”名单及对应的课程进行选用。
(三)适用性原则。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基本要求;教材内容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四)先进性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调整和该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注重使用教材内容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原则上选用近3-5年出版的新教材;
(五)统一性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六)减轻学生负担原则。要求同一门课选用一种教材,确因教学需要增发辅助教材的,经学院(部)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和摊派教材;
(八)集体决定原则。严禁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使用教材品种,全部教材的选用,必须根据课程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自编教材凡未列入《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和未经审批的学校建设规划教材,不得使用。
第九条教材选用程序
(一)学校每学期发布征订教材信息,提供征订教材资料,供教师选用教材作参考;
(二)每年四月份和十一月份教务处分别组织征订春、秋两季教材。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本教研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教材名单,填写《商丘师范学院选用教材审查情况登记表》,基层教学组织初选,学院提出审核意见。
(三)各学院(专业)所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学院论证审核、批准后方可上报,并由各专业详细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学单位选用教材论证书》和教材预定汇总表,经学院党政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送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确定征订教材。
第四章教材质量评价
第十条 各专业使用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均应进行教材质量评价。教材质量评价应从教材的思想性、适用性、学术性及编辑印刷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 各基层教学组织结合专业实际和需求,每年5月份组织安排一次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上学期教材征订中所选教材、教材质量、教材供应、教材版次、出版社等方面开展调研,反映教材使用过程的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详细填写《商丘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对提出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把意见或建议汇总至教务处。
学校将定期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抽查评价,尤其是对必修课新编教材和再版教材进行重点评价,纳入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年度考核。在下一年教材征订过程中避免或减少问题的发生,同时确保教材质量和学生利益。
第十二条 对评价不合格的教材,要停止使用;对评价优秀的教材,要在使用上保证其相对稳定性。
第五章教材研究
第十三条 学院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材内容及体系、新版及国外教材的推荐与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等。